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13年福州五區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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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3-04-26 13:29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初〔2013〕8號 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13年福州五區 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
各區教育局,各有關中學,市直小學,福州實小、師大附小: 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貫徹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切實保證小學畢業班學生升入初中接受義務教育,現就2013年福州市五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初中招生工作提出意見,各區教育局根據本意見精神并結合本區具體情況擬定初招實施方案。 一、有關政策 (一)對口升學。 我市五區初中招生工作實行中小學相對就近對口升學辦法,公辦小學畢業班學生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公辦初中升學(見附件1)。 (二)回原籍升學。 1.戶籍在五區但戶籍地與學籍地不一致的以下二類小學畢業班學生,若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兩證”(居民戶口簿和房屋所有權證)統一的安排在片區小學對口的初中入學(回福州實小、井大小學招生片原籍錄取的學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學);“兩證”不統一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初中入學。 (1)戶籍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城區,但在倉山區及晉安區的農村小學或馬尾區小學就讀的; (2)戶籍在倉山區及晉安區的農村或馬尾區,但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城區小學就讀的; 2.戶籍在五區的五區以外小學畢業班學生,需回戶籍所在區升學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有關政策”中第(二)條第1款規定安排升學。戶籍在五區以外的五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可回戶籍地升學。 辦理程序:回五區以外戶籍地升學的學生檔案(密封)一律由學生家長簽收帶走。需跨縣(市)區回戶籍地升學的學生領取學生檔案的程序如下: (1)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開具介紹信; (2)畢業學校憑介紹信將檔案交學生家長,學生家長簽收; (3)學校留下介紹信復印件交縣(市)區教育局留底備查,作為學生去向的依據。 3.在福州三中金山校區、福州四中桔園洲中學、福州格致中學鼓山校區、福州江南水都中學等四所新區中學的對口小學尚未配套完全前,允許符合上述新區中學對口小學片內生條件的五區其他小學畢業班學生,回相應的新區中學升學。 辦理程序: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應填寫《福州市五區初招申請回新區初中審批表》,于6月24日-26日持房產證、戶口簿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相應初中學校認定后,持相關材料到畢業小學所在區教育局審批,由區教育局審核后于7月19日-23日統一報市教育局初教處辦理投檔。 (三)留城借讀生升學。 1.戶籍在倉山和晉安兩區的農村及馬尾區,現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如需繼續在五區初中借讀的,需填寫《福州市五區初招留城借讀生審批表》,經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批準后,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2.港、澳、臺及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國際學校就讀,需按初招對口方案升學的,應填寫《福州市五區初招留城借讀生審批表》,向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提出申請,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3.在我市投資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市五區初中升學的應予以妥善安排。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申請升入五區公辦初中,應填寫《福州市五區初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審批表》,由所在學校統一報區教育局審批。 1.在五區公辦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2.在五區民辦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符合“三證”條件,可申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初中升學。“三證”為: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父母雙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暫住證(“父母雙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暫住證”是指當年3月1日之前辦理的有效暫住證,如換新證,應提供舊證,新舊證的間隔時間不宜超過1個月。在轄區內已購房者無需提供暫住證)。 (五)拆遷戶子女升學。 確因拆遷并在異地安置住房,戶籍已遷移的拆遷戶子女,經家長申請有關區教育局審批后,可安排到戶籍地附近尚有余額的初中升學;戶籍未遷移的,由安置地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因拆遷尚未安置的,由暫住地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升學。 (六)五區戶籍的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升學。 戶籍在我市五區的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由民辦小學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升學,需回戶籍所在區升學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有關政策”中第(二)條第1款規定安排升學。 (七)臺商子女升學。 臺商子女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也可以申請升入本區內有開設臺生班的初中。 1.市區開設臺生班的初中學校如下: 鼓樓區:福州屏東中學、福州延安中學; 臺江區:福州華僑中學; 倉山區:福州十六中、福州三中金山校區; 晉安區:福州格致中學鼓山校區; 馬尾區:福建師大第二附屬中學。 2.辦理程序:臺商子女的身份確認,由監護人向市臺辦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入學所需材料,經市臺辦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由市臺辦統一造冊于7月1日之前報送市教育局辦理入學手續。申請入學所需材料:父母的臺胞證和臺灣戶籍證、營業執照(股東協議書)或聘書、能證明子女年齡和學歷的證件(如戶籍證、暫住證、成績單等)。 (八)體育藝術傳統項目學校及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語班招生。 為促進體育藝術傳統項目學校辦學,允許少部分具有教育特色及優勢、確因教育教學改革需要的初中學校招收一些學有專長的學生。凡按特長生資格招收入學的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參加訓練,拒絕參加訓練的,退回原對口中學就讀。 (九)民辦中學招生。 民辦中學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加強行業自律,維護招生秩序。不得進行擇優考試,嚴禁將奧數成績與升學掛鉤。在學生未進行畢業考試前,民辦學校不得進校宣傳以及要求學生提供各種學業證明材料。民辦中學招生必須遵循學生家長自愿原則。禁止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亂收費或提前收費。各區教育局和小學應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教育需求,為民辦學校招生提供與公辦學校均等的機會,不得人為設置障礙。 (十)其他政策照顧對象升學。 其他政策照顧對象升學按有關通知精神辦理。 二、報名及志愿填報 1.初招報名及審核工作由各區教育局負責。 2.報名對象:福州五區小學的畢業班學生以及具有福州五區戶籍的五區外小學畢業班學生。小學畢業班學生的檔案應附學生戶籍復印件。 3.報名時間、地點:福州五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班學生于5月6-10日在就讀小學報名;戶籍在我市五區,但在五區以外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如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應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后,在7月15日之前持“兩證”和學生檔案回戶籍所在區教育局報名。 4.在五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可選報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語特色班中的一個志愿;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五區小學畢業生,根據報名條件可選報學籍所在區體育或藝術傳統項目學校中的一個志愿。 5.五區小學畢業生和外地回來升學的小學畢業生均可向所在小學或戶籍所在區教育局填報五區內二個民辦中學志愿。 6.各區初中招生實施方案應傳達到每一所小學,各小學應將本工作意見精神傳達到每一位小學畢業班學生和家長,讓他們熟悉招生程序,了解有關政策。各區教育局和學校應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將初中招生工作公示。 三、錄取與升學 1.報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必須參加相應項目的測試。在測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和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報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語班的學生,由福州外國語學校根據學生志愿和語言學習能力予以錄取。 3.民辦初中招生錄取由市教育局審批。民辦學校招生按學生志愿順序出檔,民辦學校自主確定錄取對象。民辦初中向福州七縣(市)招生,錄取前應征得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同意。 4.已被體育藝術傳統校、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語班或民辦中學錄取又要求退檔的學生只能由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5.回原籍、外地回來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及其他政策照顧對象,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有關政策規定安排升學。 6.公辦初中對口升學。公辦初中根據初招對口方案升學。 四、小學畢業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 各區必須堅決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把好小學畢業考試合格質量關的基礎上,綜合學生平時成績與表現實行小學畢業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綜合評定要力求公正、客觀、反映學生真實情況。評定成績一律采用等級制。 小學畢業考試由學校命題,農村地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中心小學命題。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兩科,考查科目為英語(聽力占30%)。小學畢業考試統一安排在6月20日(星期四)舉行。 上午:8:30-9:50 數學 10:10-11:10 英語 下午:2:30-4:30 語文 凡小學畢業班學生語、數兩科綜合成績(含補考成績)均及格者,發給小學畢業證書;不符合畢業條件的,可發給小學結業證書。 附件:1、福州市區2013年初中招生對口方案 2、2013年五區初招日程安排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臺辦,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各縣(市)教育局,平潭縣教育局 福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3年4月24日印發
附件1:
福州市區2013年初中招生對口方案
備注: 1、十六中對口招生中不含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倉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2、福州外國語學校對口招生中不含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倉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屏東中學對口招生中不含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在屏東中學屏北分校。 4、華僑中學對口招生中不含臺六小和祥坂小學的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臺六小和祥坂小學的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在福州十四中。 5、福州七中對口招生中不含西園中心小學的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西園中心小學的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在福州教育學院二附中。2014年起,西園中心小學對口福州教育學院二附中。 6、在配套中學尚未建成前,倉山區教師進修學校附屬第一小學的畢業生(不含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暫時安排在江南水都中學過渡。倉山區教師進修學校附屬第一小學的留城借讀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在福州第三十中學。
附件2: 2013年五區初招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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