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小學 傳染病預防與控制應急預案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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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0-08-31 18:17 為了做好學校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控制疫情的傳播、蔓延,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學校和幼托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中小學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范》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防控工作目標及原則 (一)總體目標 學校各處室要及時、有效地采取針對學校傳染病的各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傳入校園,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提高應對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確保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的穩定。 (二)工作原則 貫徹預防為主,立足平時,防治結合,快速反應,依法管理,分層負責,依靠科學的原則。宣傳普及重大傳染病防治知識,建立防控網絡,實施長效機制,全面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的方針。 1.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匯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2.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校園內傳染病疫情、因病缺勤等信息的收集、匯總與報告工作; 3.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校園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門與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督促、檢查; 4.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5.學校校長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第一責任人。 二、組織機構 (一)預防與控制領導小組 組長: 陳正璋(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統一協調指揮全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副組長:洪淑霞(書記)、林碧珍(副校長)、吳志誠(副校長)、協助校長做好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員: 王敏(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溝通學校各部門之間的關系,落實上級指示。負責全校教職工的晨檢及病因追蹤登記。 林錚峰(德育處主任):負責做好人員的協調工作、負責日常監測、負責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預防意識和防護能力;為學校防控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提供輿論支持。 何林(總務處主任):負責保障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物資供應;負責消毒工作。當學校暴發學校傳染病時,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學校暴發疫情的處理等工作。 欒林(教務處主任):負責上報師生每日健康狀況。負責做好病假教師的崗位調配及學生停課、復課的安排。 陳峰(安全干事):是全校應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業務主管及組織管理。 林丹丹、陳捷玲、陳豐穎、劉雪陽、陳丹云、莊飛霞(6位段長)及58名班主任:負責本年級、本班學生的日常監控及每日晨檢工作。 (二)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置 校醫為我校專職傳染病疫情報告人,學校其他教職員工、學生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專職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劉萍(校醫):學校疫情報告人,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校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協助學校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 制度及工作流程;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具體防控措施 (一)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 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志上。 1.晨、午檢 晨、午檢應由班主任或值班老師對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 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二)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 1.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倉山區疾病控制中心疫情報告電話:0591-63050265、83485273),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福州市教育局電話:0591-83379580)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疾控機構的流行病學調查和采取相應防控措施。 3.報告內容:發報病時間、地點、發病人數、發病者具體姓名、患者發病情況、密切接觸者、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應急控制措施 (一)對確診患有法定傳染病的學生,似病人或傳染病密切按觸者,學校應配合衛生部門依法對確診學生進行隔離或者醫學現察,并安排其及時就診,做好檢疫期相關記錄。 (二)配合屬地疾病防控機構對疫點開展消毒,疫情調查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三)學生病愈且隔離期滿時,應持復課證明到學校醫務查驗后方可進班復課。 (四)在傳染病爆發、流行時,學較應根據當地人民政府的決定,停止舉辦大型師生集會和會議,采取臨時停課或暫時關閉措施,并配合屬地疾病控制機構對學校人群進行預防性服藥和應急預防接種工作。 (五)確診后處理 1.經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部門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2.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密切接觸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和預防措施。 3.建立學生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傳染病患者并采取相應的隔離防范措施,及時切斷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途徑。 4.對傳染病人的居住寢室進行必要的消毒處理,并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定期安排全校范圍內的消毒工作。 5.痊愈后帶上病例及復印件經校醫務室查驗醫生開具的病愈復課證明,手續完備符合復課條件的,方能允許其復課。 五、工作流程
福州金山小學 2020年8月修訂 |